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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小额人身险 缴几十元保费最高赔5万

发布时间:2018-04-01 23:47:37分类:农业标准
身故伤残最高赔5万 我省“试水”农村小额人身险

  本报济南9月13日讯日前,山东保监局发布《山东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方案》,今后,我省10个市的22个县(市、区)农村低收入群体可以享受到不少保费低廉、理赔简单的保险产品。

  简单地说,农民缴纳几十元保费,身故伤残最高可赔5万元。

  记者了解到,根据“ 积极稳妥推进、避免业务冲突、注重发挥所长”的总体原则,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初步确定在我省济南、淄博、潍坊、德州、临沂、泰安、日照、威海、济宁、枣庄等10个市的22个县(市、区)开展试点,将根据试点公司业务发展情况,逐步扩大试点范围。据了解,经保监会批准,共有中国人寿、太平洋人寿、泰康人寿、新华人寿、平安养老等几家保险公司具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资格。此次,这些保险公司将在我省分片展开业务。

  记者了解到,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一种保费少、保额低、针对低收入农民的疾病、死亡和残疾等特定风险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,被形象地称为“穷人的保险”。该类产品价格低廉,保额为1万元至5万元,保险期间为1年到5年,保单条款简单明了,而且核保理赔手续简便。

  泰康人寿山东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介绍,该公司针对农村居民的保险产品名为“泰康人寿无忧卡”,年龄在18-60岁的农民都可投保,每年保费50元,投保人出现意外身故或残疾,最高可赔偿5万元。平安养老保险山东分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,该公司根据职业风险的不同,保费类别分为两类,其中风险较低的职业,每万元保额的保费为22元;风险较高的职业,每万元保额的保费为80元。中国人寿济南分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,该公司针对农民的保险产品费率是千分之三,也就是说1万元的保额,只需保费30元。

  《方案》鼓励试点公司以“统保”及“代办”方式为主、个人营销方式为辅开展试点工作。对于居住地集中或同属某个组织的农村低收入群体,鼓励试点公司以团体方式承保,扩大保障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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